非 选 择 题 部 分
需要注意的地方:
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卷纸上,不可以答在考试试题卷上。
3、解释说明题:本大题共4小题,每小题3分,共12分。
26. 资合公司
27. 股东
28. 公司吸收合并
29. 人民币特种股票
4、 简答卷:本大题共4小题,每小题6分,共24分。
30. 简述公司法是组织法的主要理由。
31. 简述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。
32. 简述公司形式变更的特征。
33. 简述股份公司的特征。
5、论述题:本大题共1小题,共14分。
34. 论公司集团有哪些用途及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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