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,在每年的上、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,即每半年申请一次、发放一次。请有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,关注南京大学终身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公告。
我校2020上半年、2020下半年与2020年9月另增批次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,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与条件者(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与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,附件1),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。
1、填报学位申请信息。
2021年4月2日-4月7日,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“招生与教务”—“自考”—“学位申请”,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,注意信息请不要填错。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8日关闭,逾期不予补办。
注①:考生应该用台式电脑、手提电脑进行填报,请不要用手机、pad等设施。
注②:建议考生用IE浏览器进行信息填报(关闭SmartScreen筛选器)。
注③:360浏览器及360杀毒软件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,请暂时卸载。
2、缴纳学位评审费。在交费时限以内,点击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 “缴纳学位评审费” 按钮,可以重新触发交费步骤。在线办理结束后,请考生关注“申请状况查看”中的公告内容。
(1)系统断定为“符合条件”的考生,请于2021年4月2日-4月7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银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(不同意其它交费方法),逾期不予补办。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,学位申请手续即办理完成。
注意:本次学位申请以交费为准。但凡未交费者,申请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置!是不是完成在线支付,考生可以自行查看(关于自考网上申请学学士学位者查看交费状况的公告,附件2)。若有疑问,咨询电话为025-83593065。
(2)系统断定为“不符条件”的考生,没办法进行在线交费。疫情期间考生没办法进入校园提交材料供审核。考生若确认本人符合条件(有其它成绩材料未能出示),请根据“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公告,附件3”的步骤进行办理。
3、领取学位证书。根据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,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,上半年在6月底发放、下半年在12月底发放。
本批次学士学位证书将安排在本学期结束前发放。受疫情影响,发放证书的时间与地址另行公告,请有关考生在2021年6月20日后浏览我校终身教育学院网站新闻公告。公告中会同时公布每位考生学位证书编号的四位尾号。请考生牢记“证书四位尾号”,领取证书时须依据该号码翻找证书。
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,领取证书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(或自考专升本毕业证书原件)。如委托别人代领,则需要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(缺一不可),并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。
我校档案馆不再拍摄学位服饰照,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与。
特此公告。
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1年2月20日
附件1: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授与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.doc
附件2:关于自考网上申请学士学位者查看交费状况的公告.doc
附件3:关于疫情期间考生在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公告.docx
附件4: 关于南京大学自考学士学位授与对于英语需要的说明.doc
附件5: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容易见到问题解答.doc
附件6:自考销售管理(本科)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学士学位授与中的过渡方法(最后版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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